为提高温州市贵州商会的工作效率和质量,商会实行由会长牵头,常务副会长参与的会长轮流值班制度,负责商会每月会务工作,根据《温州市贵州商会章程》的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值班负责人在值班期间负责代表商会接待来访会员和宾客,代会长出席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等。
二、值班负责人在值班期间遇到与商会有关的重大事项,不应随便处理,应及时上报会长或会长办公会议。
三、值班负责人在值班期间,未经会长(或会长办公室会议同意),不得在商会会所为本公司的业务召开会议和接待客户。
四、值班负责人在值班期间,应认真履行职责,若工作需要,须到商会会所处理有关事务。
五、值班负责人在值班期间,应认真做好值班记录(其中包括本月发生或参与的重大事情,本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等)。
六、为公平起见会长轮值制度原则上不换班,如需个人原因当月不能轮值的,请提前半个月知会会长,并通知秘书处办理相关的手续,以便安排他人代替,否则视为失职。
七、值班负责人应按照值班表,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。
八、附则:
本制度自2013年9月25日温州市贵州商会二届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二О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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